辨不可下病脉证并治第二十
脉濡而弱。弱反在关。濡反在巅。微反在上。涩反在下。微则阳气不足。涩则无血。阳气反微。中风汗出而反躁烦。涩则无血。厥而且寒。阳微则不可下。下之则心下痞鞕。
动气在右。不可下。下之则津液内竭。咽燥鼻干。头眩心悸也。
动气在左。不可下。下之则腹内拘急。食不下。动气更剧。虽有身热。卧则欲踡。
动气在上。不可下。下之。则掌握热烦。身上浮冷。热汗自泄。欲得水自灌。
动气在下。不可下。下之。则腹胀满。卒起头眩。食则下清谷。心下痞也。
咽中闭寒。不可下。下之。则上轻下重。水浆不下。卧则欲踡。身急痛。下利日数十行。
诸外实者。不可下。下之则发微热。亡脉。厥者。当齐握热。
诸虚者。不可下。下之则大渴。求水者易愈。恶水者剧。
脉濡而弱。弱反在关。濡反在巅。弦反在上。微反在下。弦为阳运。微为阴寒。上实下虚。意欲得温。微弦为虚。虚者不可下也。微则为咳。咳则吐涎。下之。则咳止而利因不休。利不休。则胸中如虫啮。粥入则出。小便不利。两胁拘急。喘息为难。颈背相引。臂则不仁。极寒反汗出。身冷若冰。眼睛不慧。语言不休。而谷气多入。此为除中(亦云消中。)口虽欲言。舌不得前。
脉濡而弱。弱反在关。濡反在巅。浮反在上。数反在下。浮为阳虚。数为无血。浮为虚。数生热。浮为虚。自汗出而恶寒。数为痛。振而寒慄。微弱在关。胸下为急。喘汗而不得呼吸。呼吸之中。痛在于胁。振寒相搏。形如疟状。医反下之。故令脉数发热。狂走见鬼。心下为痞。小便淋漓。小腹甚鞕。小便则尿血也。
脉濡而紧。濡则卫气微。紧则荣中寒。阳微卫中风。发热而恶寒。荣紧胃气冷。微呕心内烦。医谓有大热。解肌而发汗。亡阳虚烦躁。心下苦痞坚。表里俱虚竭。卒起而头眩。客热在皮肤。怅怏不得眠。不知胃气冷。紧。寒在关元。技巧无所施。汲水灌其身。客热应时罢。慄慄而振寒。重被而覆之。汗出而冒巅。体惕而又振。小便为微难。寒气因水发。清谷不容间。呕变反肠出。颠倒不得安。手足为微逆。身冷而内烦。迟欲从后救。安可复追还。
脉浮而大。浮为气实。大为血虚。血虚为无阴。孤阳独下阴部者。小便当赤而难。胞中当虚。今反小便利而大汗出。法应卫家当微。今反更实。津液四射荣竭血尽。干烦而不得眠。血薄肉消而成暴(一云黑)液。医复以毒药攻其胃。此为重虚。客阳去有期。必下如污泥而死。
脉浮而紧。浮则为风。紧则为寒。风则伤卫。寒则伤荣。荣卫俱病。骨节烦疼。当发其汗。而不可下也。
趺阳脉迟而缓。胃气如经也。趺阳脉浮而数。浮则伤胃。数则动脾。此非本病。医特下之所为也。荣卫内陷。其数先微。脉反但浮。其人必大便鞕。气噫而除。何以言之。本以数脉动脾。其数先微。故知脾气不治。大便鞕。气噫而除。今脉反浮。其数改微。邪气。独留。心中则饥。邪热不杀谷。潮热发渴。数脉当迟缓。脉因前后度数如法。病者则饥。数脉不时。则生恶疮也。
脉数者。久数不止。止则邪结。正气不能复。正气却结于藏。故邪气浮之。与皮毛相得。脉数者不可下。下之必烦。利不止。
少阴病。脉微。不可发汗。亡阳故也。阳已虚。尺脉弱涩者。复不可下之。
脉浮大。应发汗。医反下之。此为大逆也。
脉浮而大。心下反鞕。有热。属藏者。攻之不令发汗。属府者。不令溲数。溲数则大便鞕。汗多则热愈。汗少则便难。脉迟尚未可攻。
二阳并病。太阳初得病时。而发其汗。汗先出不彻。因转属阳明。续自微汗出不恶寒。若太阳证不罢者。不可下。下之为逆。
结胸证。脉浮大者。不可下。下之即死。
太阳与阳明合病。喘而胸满者。不可下。
太阳与少阳合病者。心下鞕。颈项强而眩者。不可下。
诸四逆厥者。不可下之。虚家亦然。
病欲吐者。不可下。
太阳病有外证。未解。不可下。下之为逆。
病发于阳而反下之。热入因作结胸。病发于阴。而反下之。因作痞。
病脉浮而紧。而复下之。紧反入里。则作痞。
夫病阳多者热。下之则鞕。
本虚。攻其热。必哕。
无阳阴强。大便鞕者。下之必清谷腹满。
太阴之为病。腹满而吐。食不下。自利益甚。时腹自痛。下之必胸下结鞕。
厥阴之为病。消渴。气上撞心。心中疼热。饥而不欲食。食则吐蚘。下之。利不止。
少阴病。饮食入口则吐。心中温温。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。手足寒。脉弦迟者。此胸中实不可下也。
伤寒五六日。不结胸。腹濡。脉虚。复厥者。不可下。此亡血。下之死。
伤寒发热。头痛。微汗出。发汗则不识人。熏之则喘。不得小便。心腹满。下之则短气。小便难。头痛背强加温针。则衄。
伤寒脉阴阳俱紧。恶寒发热。则脉欲厥。厥者。脉初来大。渐渐小。更来渐大。是其候也。如此者。恶寒。甚者翕翕汗出。喉中痛。若热多者。目赤脉多。睛不慧。医复发之。咽中则伤。若复下之。则两目闭。寒多。便清谷。热多。便脓血。若熏之。则身发黄。若熨之。则咽燥。若小便利者。可救之。若小便难者。为危殆。
伤寒发热。口中勃勃气出。头痛目黄。衄不可制。贪水者必呕。恶水者厥。若下之。咽中生疮。假令手足温者。必下重。便脓血。头痛目黄者。若下之。则目闭。贪水者。若下之。其脉必厥。其声嘤。咽喉塞。若发汗。则战慄。阴阳俱虚。恶水者。若下之。则里冷。不嗜食大便完谷出。若发汗。则口中伤。舌上白胎。烦躁。脉数实。不大便六七日。后必便血。若发汗。则小便自利也。
得病二三日。脉弱。无太阳柴胡证。烦躁。心下痞。至四日。虽能食。以承气汤少少与微和之。令小安。至六日。与承气汤一升。若不大便。六七日。小便少。虽不大便。但头鞭。後必溏。未定成鞭。攻之必溏。须小便利。屎定鞭。乃可攻之。
藏结无阳证。不往来寒热。其人反静。舌上苔滑者。不可攻也。
伤寒呕多。虽有阳明证。不可攻之。
阳明病。潮热。大便微鞕者。可与大承气汤。不鞕者。不可与之。若不大便六七日。恐有燥屎。欲知之法。少与小承气汤。汤入腹中。转失气者此有燥屎也。乃可攻之。若不转失气者。此但初头鞕。后必溏。不可攻之。攻之必胀满。不能食也。欲饮水者。与水则哕。其后发热者。大便必复鞕而少也。以小承气汤和之。不转失气者。慎不可攻也。
伤寒中风。医反下之。其人下利日数十行。谷不化。腹中雷鸣。心下痞鞕而满。干呕。心烦不得安。医见心下痞。谓病不尽。复下之。其痞益甚。此非结热。但以胃中虚。客气上逆。故使鞕也。属甘草泻心汤。
下利脉大者。虚也。以强下之故也。设脉浮革。因尔肠鸣者。属当归四逆汤。
阳明病。身合色赤。不可攻之。必发热色黄者。小便不利也。
阳明病。心下鞕满者。不可攻之。攻之。利遂不止者。死。利止者。愈。
阳明病。自汗出。若发汗。小便自利者。此为津液内竭。虽鞕。不可攻之。须自欲大便。宜蜜煎导而通之。若土瓜根。及猪胆汁。皆可为导。